辽宁招警考试信息 | 辽宁国考招警QQ群:677956167 | 辽宁入警考试微信公众号:lnzfgj
1.关于犯罪预备理解错误的是( )。
A.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B.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C.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的,是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不是犯罪预备
D.抢劫犯在准备抢劫前多次采集抢劫对象的信息,属于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如下:
1.【答案】B。解析:犯罪预备具有下列特征:(1)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预备行为;(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顿下来;(3)犯罪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依据《刑法》第22条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故本题选B。